2023年江蘇省《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
發表時間:2023-06-26 20:10:37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603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2023年江蘇省《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希望能幫助大家。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2023最新
為進一步規范量刑活動,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增強量刑公開性,實現量刑公正,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等規定,結合我省司法實踐,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量刑的指導原則
(一)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二)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三)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四)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于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四、常見罪名的量刑
五、附則
1.本細則僅規范上列二十三種犯罪判處有期徒刑案件。其他判處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參照量刑的指導原則、基本方法和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規范量刑。
2.本細則所稱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
3.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本細則與法律、司法解釋不一致的,適用法律、司法解釋。本院此前發布的規范性文件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4.本細則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共同負責解釋。
抄送:
省委辦公廳,省人大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委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刑三庭
省公安廳、省安全廳、省司法廳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
2023年6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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