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詞的寫作
發表時間:2018-01-24 01:08:25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174次刑事辯護詞是在法庭辯論階段辯護人根據事實和法律說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責任、適用非監禁刑等的書面意見。律師在擬定辯護方案后,應將具體觀點書面化、系統化,形成觀點正確、論據充分、條理清晰、層次分明的書面意見。實踐中,法庭組織控辯雙方辯論的機會有限,刑事辯護詞是表達律師觀點的重要載體,是辯護的重要組成內容。
一、刑事辯護詞的基本要求
第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辯護律師的立場與公訴人、審判人員顯然不同,但同樣需要實事求是地為被告人作無罪、罪輕的辯護,不得隨意歪曲事實,不得違背法律的基本適用規則和內涵。
第二,觀點明確、論證充分。刑事辯護詞應當直截表明觀點,并充分利用證據和法律論證,做到結構嚴謹、層次分明、語言通順、情理交融。
第三,在細節方面,要做到重點突出、分析透徹、論據充分、論證有力。有些案件可能需要在刑事辯護詞中對某一特定證據作出詳細的論述,有些案件中需要對庭審的爭議焦點進行歸納和論述。
二、刑事辯護詞的基本格式
刑事辯護詞通常由序言、正文、結論三大部分組成。 (一)序言
主要包括:(1)標題,如“(某某案)刑事辯護詞”;(2)稱呼,如“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3)辯護人出庭辯護的依據和責任,如“受誰委托擔任某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為被告辯護”“受某某組織指派,提供法律援助”等;(4)陳述本案的辯護觀點,如“認為指控的罪名依法不能成立”。
(二)正文
該部分是刑事辯護詞的核心。結合本案的證據和法律,按照刑事辯護詞的基本要求書寫。正文書寫應當符合格式和規范。例如:四級標題的書寫:“一、”“(一)”“1.”“(1)”。
引用規范:“①張明楷:《刑法學》,4版,××頁,北京,法律出版社,”“②陳某某供述,20××年×月×日訊問筆錄,證據卷×,××頁”。
(三)結論
刑事辯護詞結論是對辯護理由的概括,要綜合論點和論據,做到言簡意賅、觀點明確、收尾有力。使用適當語言,表明辯護結束。如有需要可將相關案例、閱卷筆錄、質證意見等附后。
三、注意事項
律師制作刑事辯護詞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辯護方案清晰,辯護論點明確。在書面刑事辯護詞中,律師必須清楚自己選擇的辯護方案,讓審判人員一目了然。而具體執行辯護方案時,應明確能夠著力的具體辯護論點。不能整個方案似是而非、游離不定,具體辯護論點也不知所然、夸夸其談。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疑難、復雜案件,刑事辯護詞的篇幅較長,具體論點較多,為了節省審判人員的時間,可以在開篇中直接羅列論點,在后文中詳細論述。
第二,引用證據和法律要準確無誤。律師必須熟悉案件事實和法律依據,在具體引用時做到精準、恰當,不能模棱兩可、牽強附會。
第三,論證邏輯縝密、說理透徹。律師應當圍繞觀點講事實、依法律、明道理,應當具備嚴謹的法律邏輯,不能泛泛而談、空洞無物。
第四,語言規范、用詞貼切。律師書寫法律文書要用語規范,采用法言法語,避免使用通俗的白話和有歧義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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