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構成要件
發表時間:2020-11-25 19:58:17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163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構成要件,希望能幫助大家。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保密制度。我國憲法規定,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一切公民,特別是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保密制度。所謂國家保密制度,是指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法規、規章、辦法、措施所規定的國家秘密事項、保密范圍以及有關制度的總稱。犯罪對象是國家秘密。關于國家秘密的范圍、密級,請參見關于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釋解。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主要是指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88年9月5日通過并于2010年4月29日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國務院1990年4月25日頒布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如果沒有違反國家有關保密法規,而是讓應當知道的人知悉或依法公開,自然不可能以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論處。所謂過失泄露,是指過失地使國家秘密讓不該知道的人知道,既包括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的人知悉,又包括使國家秘密超過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對于后者,如果能夠證明接觸者并不知悉國家秘密的內容,則不能以本罪治罪。至于過失泄露的具體方式可多種多樣,既可以是口頭過失泄露,又可以是書面過失泄露;既可以當眾過失泄露,又可以單個過失泄露甚至不當面過失泄露;既可以交付原物的方式過失泄露,又可以采用密寫、影印、拍攝、復印等方式過失泄露;等等,不論其方式如何,只要讓不該知道的人知道或者接觸了國家秘密,即可構成本罪。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1項(件)以上的;(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3項(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4項(件)以上的;(4)違反保密規定,將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或者計算機信息系統與互聯網相連接,泄露國家秘密的;(5)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國家秘密載體,隱瞞不報、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不采取補救措施的;(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一般情況下為特殊主體,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構成本罪。因為通常情況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掌握、了解國家秘密。根據本條第2款的規定,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亦可構成本罪,而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如果出于故意,則不是構成本罪,而是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一般是因為疏忽大意、工作馬虎、玩忽職守、違反保守國家秘密的有關規章制度等造成,如將保密文件不按規定放置而讓他人看見,不認真保管致使丟失等,但也不排除出于過于自信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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