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賄賂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發表時間:2017-10-15 14:14:15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23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辯護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介紹賄賂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介紹賄賂罪的客體
介紹賄賂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二、介紹賄賂罪的客觀方面
介紹賄賂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系、撮合條件,使賄賂行為得以實現,情節嚴重的行為。
介紹就是溝通關系、撮合條件。介紹賄賂就是利用各種手段,在行賄人和國家工作人員之間起中介作用,進行牽線搭橋,促成行賄和受賄得以實現的行為。介紹賄賂行為有兩種基本形式:
一種是介紹行賄,即接受行賄人的請托,而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這種形式下,介紹賄賂人主要是尋找行賄對象并力爭勸說對方接受賄賂,代送款物。
另一種是介紹受賄,即為國家工作人員物色可能的行賄人,居間介紹。這種形式下,介紹賄賂人主要是尋找可能的行賄人,并勸說對方行賄。在實踐中,常見的介紹賄賂行為包括為行賄人物色行賄對象或者為索賄者物色索賄對象,介紹雙方認識,安排雙方見面,傳達各方意見,代表行賄人或受賄人商談賄賂條件,傳送作為賄賂的財物,等等。
三、介紹賄賂罪的主體
介紹賄賂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并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介紹賄賂罪的主觀方面
介紹賄賂罪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一般是直接故意,即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介紹賄賂行為將促成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并有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卻積極追求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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