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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的構成要件和認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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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故意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國家安全。我國有關軍事法規對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的生產、銷售有嚴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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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的構成要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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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是指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備、軍事通信的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防建設秩序。 我國目前的軍事通信手段主要分為無線通信、有線通信和運動通信三大類。有線通信又分為電纜通信和光纜通信。國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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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概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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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構成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是指以貪利、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故意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防建設秩序。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設備和器材是重要的國防資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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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行為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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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行為,是指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的一類犯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軍用標志的管理秩序和武裝部隊的信譽。軍用標志管理秩序是指武裝部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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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盜竊、買賣武裝部隊專用標志行為定義認定和處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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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盜竊、買賣武裝部隊專用標志行為,是指偽造、盜竊、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除非法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的行為方式外,其他犯罪行為方式都是《刑法修正案(七)》所增補的。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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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概述逃離部隊罪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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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條(逃離部隊罪)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戰時犯前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正)(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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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裝備肇事罪的綜合介紹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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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條(武器裝備肇事罪) 違反武器裝備使用規定,情節嚴重,因而發生責任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部隊武器裝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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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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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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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概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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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四百三十七條(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 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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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事物資罪的解讀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1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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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條(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事物資罪)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