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專利罪的構成要件
發表時間:2020-11-22 12:25:46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429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假冒專利罪的構成要件,希望能幫助大家。
假冒專利罪的構成要件
一、假冒專利罪的客體要件
假冒專利罪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它既侵害了國家專利管理部門的正?;顒?,也侵害了單位或者個人的專利權利。
二、假冒專利罪的客觀要件
假冒專利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專利管理法規規定,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內,假冒他人或單位已向國家專利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經審查獲得批準的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的所有人和持有人(即專利權人),享有專利的獨占權和專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非經專利權人許可,除法律規定以外,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他方法?!蹲罡呷嗣穹ㄔ骸⒆罡呷嗣駲z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的‘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一)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專利號的;(二)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三)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四)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的。”
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主要包括:
1.未經專利權人同意,在其制造、使用或者出售的產品上標注、綴附或者在與該產品有關的廣告中冒用專利權人的姓名、專利名稱、專利號或者專利權人的其他專利標記的行為
專利是指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作為發明和實用新型兩種專利必須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特點。作為外觀設計應當具有同申請日以前的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外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似的特點。假冒專利者實施上述假冒行為,也就是企圖使公眾相信該產品是專利權人生產、使用或銷售,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生產、使用或銷售,從而牟取非法利益。
2.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實施其專利的行為,即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而非法制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作為本罪侵犯對象的專利必須是已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并經專利管理機關審核批準的。
3.假冒專利的行為必須是發生在專利權期限內
專利權人只能在法定的期限內享有對其發明創造專有利用的權利。根據《專利法》第42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自申請之日起計算;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十年,自申請之日起計算。專利期限屆滿后,該項發明創造不再作為專利予以保護。
4.處理假冒專利案件,要分清是否侵犯了專利權
《專利法》第63條規定,下列行為不視為侵犯專利權:(1)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2)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假冒專利罪的主體要件
假冒專利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20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四、假冒專利罪的)主觀要件
假冒專利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專利,侵犯他人專利權而仍故意實施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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