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刑事律師解讀辯護權的法律規定
發表時間:2020-04-04 20:44:50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573次被告人獲得辯護的權利和律師的辯護職責是訴訟程序的要求,更是案件實體公正的保障。具體法律條文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沒有辯護權的參與和監督,偵查權和公訴權很容易膨脹并偏離,為此我們付出過沉重的代價,沒有充分保障被告人獲得辯護的權利是很多錯案形成的重要原因。
法律明確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和律師的辯護職責,這是法治社會的標志,是人權保障的要求,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經過艱難而曲折獲得的成果。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
版權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師事務所原創,轉載請保留連接: http://www.importcostumes.com/bhcs/3489.html
推薦律師
您可能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