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師提醒:刑事案件偵查階段聘請辯護律師
發表時間:2021-05-18 10:39:37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365次偶爾有人問,聽人說,在偵查階段,聘請律師沒必要,到法院再請,正確否?為此簡要回答如下:
律師各個階段有各個階段意義,作用不用。簡單說,公安偵查階段,申請取保候審,給嫌疑人普法,讓他吃定心丸,不要亂說以及安排生活事情;審查起訴階段,閱卷和少數案件爭取不起訴;審判階段,庭審辯護。
詳細來說,偵查階段,從嫌疑人處了解案情,可以制定初步的策略以及申請取保候審,同時,進行基本的輔導,讓他對自己行為以及各個階段有個預期和判斷。避免因為因為慌亂作出對于自己不利的供述。
同時,通過帶話,建立家屬和嫌疑人的交流橋梁,嫌疑人有事需要安排處理的,讓家屬落實,比如有信用卡需要還的,家屬代還;又比如公司經營以及生意方面需要打理的,安排銜接人員以及過度方案等。
對于要聘請律師的案件,盡量在偵查階段聘請,等到檢察院和法院,基本卷宗已經形成,律師辯護很被動。
補充一下,在偵查階段聘請律師,極少數不夠成犯罪的案件,能夠爭取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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