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辯常識之連續犯與繼續犯
發表時間:2020-03-09 20:47:11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319次
刑辯常識之連續犯與繼續犯
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連續實施數個獨立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情況。連續犯也可指代某人在處理相同事物中存在相同的問題,而自身沒有察覺。
繼續犯亦稱持續犯,是指犯罪行為與該行為引起的不法狀態在一定的時間內處于繼續狀態的犯罪。特點如下:
?。?span lang="EN-US">1)必須是犯罪行為與不法狀態同時繼續。
?。?span lang="EN-US">2)犯罪行為在一定的時間內不間斷。
?。?span lang="EN-US">3)行為侵犯了同一具體的社會關系。
?。?span lang="EN-US">4)出于一個罪過。
連續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連續實施數個相對獨立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個罪名的犯罪形態。特點如下:
?。?span lang="EN-US">1)行為人主觀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觀上實施了性質相同的數個行為。
?。?span lang="EN-US">3)時間上數行為具有連續性。
(4)法律上數行為觸犯了同一個罪名。
繼續犯與連續犯的區別:
(1)繼續犯實際上只有一個行為,而連續犯則有多個行為。
?。?span lang="EN-US">2)繼續犯的行為雖然持續一定的時間,但不間斷;而連續犯的數個行為之間持續一定的時間,但數行為之間是有間斷性的。
?。?span lang="EN-US">3)繼續飯是基于一個犯罪客體實施行為后間斷,之后再繼續對同一客體實施同一犯罪行為。
(4)連續犯是同一犯罪行為對不同犯罪客體連續不間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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