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認定
實務認定, 犯罪實務認定欄目由南京刑事律師專業剖析罪與非罪的界限.此罪與彼罪的區別聯系,解讀犯罪的各種完成形態,從刑事辯護律師角度分析刑事司法實務中具體定罪量的適用,為專業刑事辯護律師提供犯罪認定的實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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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陷害罪與誹謗罪的實務區分
作者:南京辯護律師
日期:2017-11-08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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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其與誹謗罪的的共同點表現在都是捏造事實,而且誹謗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實。它們的主要區別是: 1.客體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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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廢物罪的認定和處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08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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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固體廢物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和環境保護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運輸進境以及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情節嚴重的行為。 1.本罪與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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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的認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08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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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是指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與逃稅罪的界限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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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犯罪方法罪與教唆犯罪的區別
作者:南京辯護律師
日期:2017-11-08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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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罪屬于共同犯罪的范疇,它與傳授犯罪方法罪有許多相似之處,并且在實施的犯罪中兩者還會發生交叉。因此,有必要正確區別這兩種犯罪。概括起來,兩者有下列區別: 1.客體要件不同 教唆犯罪并無特定的和統一的直接客體,具體的教唆行為侵犯的客體,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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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犯罪方法罪的實務認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08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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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語言、文字、動作、圖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傳授實施犯罪的具體經驗和技能的行為。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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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的認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08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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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動群眾暴力抗拒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一)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與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界限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侵犯的客體不同,后二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安全;二是扇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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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與其他罪名的區分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08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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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與其他罪名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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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賣車票、船票罪犯罪目的犯罪既遂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07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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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律師認為,以出售牟利為目的購買車票的行為符合倒賣車票罪的客觀特征,情節嚴重的,應認定齊備倒賣車票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以犯罪既遂處理,但在量刑上應當有所區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刑事罰則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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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如何認定為犯罪集團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07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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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如何認定為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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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罪的認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師
日期:2017-11-07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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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罪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