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非法拘禁罪怎么處罰)
發表時間:2020-11-25 20:03:45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104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非法拘禁罪怎么處罰),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根據本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所謂具有毆打、侮辱情節,是指為實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過程中進行毆打或侮辱。作為非法拘禁罪嚴重情況的毆打、侮辱是否包括毆打、侮辱行為獨立構成犯罪的情形,應當包括輕傷和侮辱罪在內,但是不應包括重傷害的故意傷害罪在內。對于過失造成重傷的,應適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結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傷的,則應根據本條第2款的轉化犯規定,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所謂“致人重傷”“致人死亡”僅僅是指過失致人重傷、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輕傷為故意而過失地造成重傷的情形在內,因為這種情形仍為故意重傷罪的范疇。
所謂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為索取合法債務的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本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從重處罰,僅限于“利用職權”的情形;沒有利用職權的,不得從重處罰。另外,應當注意,行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個從重處罰情節的,應在更大幅度上從重處罰。比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又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就屬于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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