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九大問題(被告人認罪問題匯總)
發表時間:2022-01-23 12:15:28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991次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于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以來,大量的刑事案件開始適用。然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多數還并不了解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檢察院詢問其要不要認罪認罰時,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不知道做何選擇。南京刑事名律師針對認罪認罰制度中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解答給與匯總如下:
1、認罪認罰有什么好處?
好處是可以從寬處理。從寬分為實體上從寬和程序上從簡兩方面。
實體上,認罪認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量刑“優惠”。按照規定,檢察機關一般應當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法院在做出判決時一般應采納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在審查起訴階段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就可以知道相對確定的量刑幅度,如果同意量刑建議簽署具結書,可以基本確定法院會在該幅度范圍內判刑,提前鎖定風險。
程序上,基層法院管轄的認罪認罰案件可以適用速裁程序或簡易程序審理。同時,認罪認罰可以作為變更強制措施和適用緩刑的有利條件。在逮捕的適用上,認罪認罰的,公安機關認為罪行較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不再提請檢察院審查逮捕。對提請逮捕的,檢察院認為沒有社會危險性不需要逮捕的,應當不批準逮捕。在逮捕的變更上,已經逮捕的人認罪認罰的,辦案機關應當及時審查羈押必要性,沒有繼續羈押必要的,應當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從寬多少?從寬幅度如何確定?
認罪認罰案件,應當區別認罪認罰的不同訴訟階段、對查明案件事實的價值和意義、是否確有悔罪表現,以及罪行嚴重程度等,綜合考量確定從寬的限度和幅度。在刑罰評價上,主動認罪優于被動認罪,早認罪優于晚認罪,徹底認罪優于不徹底認罪,穩定認罪優于不穩定認罪。
從寬幅度,大體把握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從寬30%、審查起訴階段從寬20%、審判階段從寬10%的幅度。
此外,對罪行較輕、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特別是初犯、偶犯,從寬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較重、人身危險性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從寬幅度從嚴把握。
3、被起訴了多個罪名,我能不能只認部分罪名?
理論上可以,但是實踐中,只認部分罪名會影響案件的從寬幅度。
首先,認罪的部分從寬幅度可能會較小。只認部分罪名會導致全案不能適用認罪認罰的簡易程序。從寬幅度一般難以體現。
其次,因為部分不認罪,司法機關可能會認為認罪悔罪態度不好,可能會影響自首、坦白等情節的認定,容易導致對全案不予從寬。
4、認罪認罰了,還需要請律師嗎?
刑事案件請律師要趁早。如果已經錯過最佳時機,需不需要請律師,就要充分考慮案件所處階段和個案具體情況。
一般認罪認罰案件,律師辯護主戰場在審查起訴階段。如果案件已經到了法院階段,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的,再請律師一般情況下意義不大。
如果案件還沒到法院,這時候要分析個案情況。請律師好處是,對于一些是否構罪有爭議的案件、案件證據有缺陷的案件、辦案程序有重大瑕疵的案件,律師可以綜合判斷有沒有無罪的可能。如果案件確實有問題,可以放手一搏爭取無罪或者不起訴;如果無罪概率較小,也可以指出案件的問題,與檢察機關做量刑協商,爭取更為寬緩的量刑建議。
5、適用階段和適用案件范圍?
適用階段: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適用于偵查、起訴、審判各個階段。
適用范圍: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不能因罪輕、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獲得從寬處理的機會。但“可以”適用不是一律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后是否從寬,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
6、認罪認罰后可以反悔嗎?
可以反悔,但要考慮反悔的后果。
檢察院起訴前反悔的,具結書失效,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全面審查事實證據的基礎上,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判階段反悔的,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反悔不再認罪認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裁判。不再享有量刑“優惠”。
7、認罪認罰案件如何保障被害人的權益?
辦理認罪認罰案件要求在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保護好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辦理認罪認罰案件,辦案機關應當聽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見,并將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否達成諒解協議作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作為刑事案件被害人,如果辦案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走認罪認罰程序,處罰過輕,則可以積極提出要求。辦案機關一般會敦促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賠禮道歉,退贓退賠,賠償損失。
8、到底要不要認罪認罰?
這個問題不能簡單的回答“要”或者“不要”。需要律師充分閱卷并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屬充分溝通后作出權衡。
如果現有證據足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不接受“認罪認罰”可能會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不利,導致喪失量刑“優惠”,那么建議接受認罪認罰,爭取從寬處理。
反之,如果存在無罪辯護空間,或者只要認罪就是重罪,或者“認罪認罰”的量刑建議過重,那么建議被告人開庭時充分辯解,凸顯案件存在的問題,輔以律師的無罪辯護,爭取無罪判決或者以無罪辯護爭取罪輕判決。
9、認罪認罰后還能上訴嗎?
上訴權是被告人的基本訴訟權利,認罪認罰的被告人仍然享有上訴權。但認罪認罰案件在提出上訴時,要考慮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的風險。
根據規定,對檢察機關提出精準量刑建議,法院采納后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上訴的,原則上檢察院應當抗訴。在檢察院抗訴的情況下,如果上訴理由不夠充分,則二審法院可能會做出比一審判決更重的刑罰,顯然會將上訴人至于不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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