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非法拘禁罪立案量刑標準(非法拘禁罪判多久)
發表時間:2021-12-31 15:04:3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930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2021非法拘禁罪立案量刑標準(非法拘禁罪判多久),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2000.7.13法釋〔2000〕19號)
為了正確適用刑法,現就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解釋如下:
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標準(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節一般,未造成傷害后果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個月。
2、非法拘禁犯罪情節一般,致一人重傷二級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致一人重傷一級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十一年
4、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非法拘禁人數、拘禁時間、致人傷亡后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時,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3)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4)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九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5)每增加重傷一人,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6)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7)造成被害人六級至三級殘疾,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確定基準刑;造成被害人殘疾程度超過三級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5、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具有毆打、侮辱、虐待情節的(致人重傷、死亡的除外),增加基準刑的10%-20%;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冒充軍警人員、司法人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6)持槍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7)因參與傳銷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6、為索取合法債務,爭取合法權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以上就是關于:2021非法拘禁罪立案量刑標準(非法拘禁罪判多久)的內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隨時咨詢我們的刑事律師團隊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