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精品国产的网站免费观看,色欧美88888久久久久久影院,欧美做受高潮电影o,美女尤物在线视频

南京刑事律師姬傳生-提供刑事辯護找律師,取保候審、無罪辯護、法律咨詢、二審改判

擅長重大案件辯護事務,成功案例多,經驗資深,高校教授專家團論證被告人申訴代理!

咨詢電話15695295888
               15695295999

玩忽職守罪的立案追訴標準

發表時間:2017-11-10 10:40:29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87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玩忽職守罪的立案追訴標準,希望能幫助大家。

  玩忽職守罪的立案追訴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一章第2條的規定,對于玩忽職守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1年以上,或者破產的;(7)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100萬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1000萬美元以上的;(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規定的特殊瀆職罪構成要件的,按照該特殊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主體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規定的特殊瀆職罪的主體要件,但玩忽職守涉嫌前款第1項至第9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這一規定,玩忽職守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應從以下幾方面綜合考慮:

  一、從客觀方面判斷

  (一)看行為人是否實施了玩忽職守的行為

  玩忽職守行為就是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

  1.看行為人是否不履行自己的職責

  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在行為性質上屬于應為而不為,即根據有關規定、職務要求等行為人應當行為,但是行為人沒有行為,以致發生嚴重結果。

  【案例1】閬中市某鎮農民李某某在1998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的四天三夜中,連續遭到一名叫鄭某某的瘋子的追殺,李某某向該鎮派出所求助,但當時該鎮派出所所長羅某某未及時派警察幫助李某某。5月19日晚,鄭某某背著鍘刀往李某某家樓上沖,李某某被迫從自家二樓跳下,落得八級傷殘。2004年5月27日,南部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在瘋子追殺李某某一案中,羅某某沒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使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玩忽職守罪。

  2.看行為人是否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

  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情形較復雜:有的是形式上履行了職責,沒有履行實際的職責;有的是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具有濫用權力的性質。前者的行為具有消極性,后者的行為具有積極性;前者的行為是不作為,后者的行為是作為。

  (1)形式上履行職責,實際沒有履行。這種情形的特點:一是行為人工作具有消極性;二是具有不作為性。

  (2)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這種形式的不正確履行職責具有濫用權力的性質,與前面的“形式上履行職責,實際沒有履行”的行為比較,行為特點是作為。

  (二)看是否造成嚴重的結果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規定,玩忽職守罪在下列情況下要考慮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三)看行為與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是指我國刑法所規定的,客觀上符合構成要件的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的關系。刑法上的因果關系除了具備哲學上因果關系具備的特征,如因果關系的客觀性、相對性、時間順序性等,還有自身的特點:第一,刑法上的

  因果關系是為刑法所規定的因果關系,即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是符合構成要件的因

  果關系;第二,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屬于外因與結果之間的關系;第三,刑法上的

  因果關系是引起與被引起的關系;第四,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是質與量的統一。事

  實因果關系是刑法因果關系的基礎,而法律因果關系是刑法因果關系的本質。根

  據刑法因果關系理論,玩忽職守罪的因果關系,首先需考慮玩忽職守罪在事實上

  的因果關系,其次需考慮玩忽職守罪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1.關于玩忽職守罪在事實上的因果關系

  按照危害結果與玩忽職守行為的關系,玩忽職守罪在事實上的因果關系可分為單一的因果關系與復合的因果關系。

  玩忽職守罪單一的因果關系,是指危害結果是由一種玩忽職守行為導致的因果關系。由于玩忽職守罪的危害結果是外來因素介入并與玩忽職守行為共同作用而產生的,這些外來因素有自然因素、他人的犯罪行為、他人的過失行為。據此,可以將單一的因果關系分為三種:由自然因素介入產生的玩忽職守的因果關系;由他人的犯罪行為介入產生的玩忽職守的因果關系;由他人的過失行為介入產生的玩忽職守的因果關系。由自然因素介入產生的玩忽職守的因果關系的特點是,行為人應當預見危害結果,但行為人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是行為人已經預見了危害結果,但是由于過于自信,輕信危害結果可以避免而致危害結果發生。例如,1986年8月某地河水猛漲,很多人向縣委書記何某說,某河段堤壩厚度不夠、高度不夠,應調集力量防守,為防萬一,應動員該地居民暫時離開危險地區。何某認為,雖然雨水比往年大,但該河在本縣各流段從未出過事。因此他既未調集重兵防守危險河段,也未動員危險地區居民離開危險地區。由于何某失職,在危險河段決堤時,人們手足無措,致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都遭到了重大損失。由他人的犯罪行為介入產生的玩忽職守的因果關系的特點是,由于行為人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的過失,使犯罪人的犯罪目的得以實現,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由他人的過失行為介入產生的玩忽職守的因果關系的特點是,行為人應當預見他人失職的可能性存在,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玩忽職守罪復合的因果關系,是指玩忽職守罪的危害結果是由多個行為人共同或相繼玩忽職守造成。這種案件由于涉案人數多,各玩忽職守罪的行為對結果作用力不同,因此認定案件的因果關系難度較大。

  判斷玩忽職守罪在事實上的因果關系要堅持以下原則:客觀性原則、全面性原則、確定性原則。所謂客觀性原則,指判斷玩忽職守罪的事實因果關系有無要以事實為依據,不能憑空臆造;所謂全面性原則,指判斷玩忽職守罪的因果關系要研究各種因素與危害結果的關系,盡量不漏過有關因素;所謂確定性原則,指判斷玩忽職守罪的因果關系要排除不確定行為與危害結果的因果關系。根據張紹謙博士的研究成果,對事實因果關系的判斷標準是必要標準,即凡是對危害結果的產生起了必要條件作用的,就應認為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不論行為對結果所起作用的方式、程度,無論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系是否合乎規律,這種結果產生的概率是高還是低。①事實因果關系的判斷方法是以危害結果為起點,向前追溯引起危害結果的外部因素有哪些,這些外部因素聯系如何,然后再追溯;在確定一個結果產生的條件系統后,在此系統中尋找出刑法上有意義的原因;在上述基礎上將一些明顯不能成為刑法評價對象的行為排除在事實原因之外。

  2.關于玩忽職守罪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法律因果關系的認定素有爭紛。在《美國刑法》中存在三種觀點:第一,近因說。此說認為近因是沒有被介入因素打破因果鏈的,當然或蓋然引起危害結果的事實原因,只有近因才能成為法律原因。第二,預見說。此說以行為人的主觀認識為標準來篩選事實原因作法律原因。第三,刑罰功能說。此說認為刑法因果關系的意義在于從許許多多因果關系中確定何種因果關系同刑事責任相聯系,所以考慮問題的出發點應當是體現刑罰目的的刑罰功能。在大陸法系,相當因果關系說認為只有那些在“社會經驗法則”上具有相當性的事實性的因果關系才能成為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如何判斷“社會相當性”?第一種觀點認為,應當以行為人在行為時所認識或所能認識的事實為標準,這種觀點被稱為主觀的相當因果關系說。第二種觀點認為,應當以社會上一般人對行為時及行為后所發生的結果能否預見為標準,作出客觀的判斷,這種觀點被稱為客觀的相當因果關系說。第三種觀點認為,刑法因果關系的判斷以一般人所能預見到的或可能預見到的事實以及雖然一般人不能預見到而為行為人所認識或所預見到的特別事實為基礎進行,這種觀點被稱為折中的因果關系說。我國學者認為,法律因果關系的判斷應堅持以下原則:第一,合法性原則,即將事實因果關系認定為刑法因果關系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司法解釋;第二,目的性原則,即將事實因果關系認定為刑法因果關系要最大限度符合國家刑事立法的目的;第三,客觀性原則,即將事實上的因果關系認定為刑法因果關系必須客觀地反映法律含義;第四,抽象判斷與具體分析相結合原則,即將事實因果關系認定為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必須將事實因果關系與法律規定密切結合起來。

  根據以上觀點,南京刑事律師認為,玩忽職守罪在法律上因果關系的認定要綜合考慮玩忽職守行為與危害結果的關系、刑事政策、群眾觀念等進行。

  玩忽職守行為與危害結果的關系不盡一致,有的玩忽職守行為對危害結果的產生所起的作用大,有的行為對危害結果的產生所起的作用小。根據不同標準,南京刑事律師可以將玩忽職守罪的因果關系分為直接因果關系與間接因果關系、決定性因果關系與一般因果關系、高概率因果關系與低概率因果關系。直接因果關系表現為危害行為直接作用于客體因而直接造成結果產生的因果關系;間接因果關系是指玩忽職守行為間接導致危害結果發生的因果關系。決定性因果關系是玩忽職守行為對危害結果發生具有決定支配作用的因果關系;一般因果關系是玩忽職守行為本來對結果的產生僅是一種可能性,后來由于其他具有決定性作用的因素,造成危害結果。高概率因果關系與低概率因果關系是根據行為通常情況下造成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作出區分的。前者發生危害結果的可能性大,而后者發生危害結果的可能性小。一般來說,南京刑事律師將對危害結果產生較大作用的玩忽職守因果關系認定為刑法因果關系。1987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正確認定和處理玩忽職守罪的若干意見(試行)》認為,直接經濟損失是構成玩忽職守罪的重要依據,間接經濟損失是定罪的考慮情節。這一解釋從一個角度反映了司法部門在玩忽職守罪因果關系認定中很重視對危害結果的產生起重要作用的因果關系的法律評價。

  國家打擊玩忽職守犯罪的刑事政策對玩忽職守法律因果關系的認定也有影響。如果國家加強對玩忽職守犯罪的打擊,玩忽職守法律因果關系的認定會有所擴張,反之則有所收斂。群眾觀念對玩忽職守犯罪因果關系的認定也有影響。刑法因果關系本質上屬于法律判斷,但在一定程度上含有道德評價的內容,法律總是在相當程度上與社會道德相一致。因此,認定事實因果關系能否成為法律因果關系需考慮群眾觀念。

  總之,玩忽職守罪的法律因果關系需要考慮玩忽職守行為與危害結果的關系,也需要考慮刑事政策、群眾觀念等。單純考慮玩忽職守行為與危害結果的關系,可能會放縱犯罪,而過分強調刑事政策、群眾觀念等對玩忽職守因果關系的認定的影響則可能違背罪刑法定原則。這一看法不僅具有理論依據,而且具有實踐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正確認定和處理玩忽職守罪的若干意見(試行)》曾將玩忽職守罪的責任人員分為直接責任人員與間接責任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與重大損失結果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是對重大損失的結果發生起決定性作用的人員。間接責任人員,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與重大損失結果之間有著間接的聯系,是造成重大損失的條件,不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人員。這就是說,認定玩忽職守罪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不能只考慮玩忽職守行為與危害結果的關系,而應當考慮其他因素對玩忽職守法律因果關系的影響。

  二、從主體方面判斷

  要看行為人是否是在國家機關從事公務的工作人員。具體把握:

  (一)要看行為人是否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

  關于此問題的論述參見“濫用職權罪”相關內容。

  (二)要看是否可以被視為“從事公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1.是否是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關于中國證監會主體認定的請示)的答復函》的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統一管理證券期貨市場,按規定對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實行垂直領導,所以,它是具有行政職責的事業單位。據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干部應視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除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的組織外,其他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玩忽職守的情況下,也可以構成本罪。

  2.是否是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如果行為人是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如果玩忽職守,也可以以玩忽職守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3.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為玩忽職守罪主體問題的批復》明確規定,合同制民警在依法執行公務期間,屬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應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論。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屬工人編制的鄉(鎮)工商所所長能否依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問題的批復》規定,經人事部門任命,但為工人編制的鄉(鎮)工商所所長,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時,屬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應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論。如果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可適用《刑法》第397條的規定,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除了這兩類人,根據立法解釋,其他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如果玩忽職守,也可以構成本罪。

  三、從主觀方面判斷

  玩忽職守罪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有疏忽大意的過失與過于自信的過失。玩忽職守罪的過失通常是疏忽大意的過失。行為人在主觀上表現為應當預見危害結果,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以致危害結果發生。判斷行為人是否有過失,是否是疏忽大意的過失,應當看行為人是否應當預見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

  在玩忽職守案件中,有的案件是在行為人過于自信的罪過支配下發生的。在這種情況下過失判斷要根據“過于自信”進行。在認定“過于自信”時要注意與故意中的“放任”區別。“放任”是聽之任之,而“過于自信”是不希望危害結果發生。

  四、根據《刑法》第13條判斷

  如果行為人玩忽職守的行為屬于《刑法》第13條“但書”的規定范圍,即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可以考慮不予立案。

以上就是關于:玩忽職守罪的立案追訴標準的內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隨時咨詢我們的刑事律師團隊為您答疑解惑!

版權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師事務所原創,轉載請保留連接:http://www.importcostumes.com/zsbz/2808.html
律師推薦
刑事律師網首席南京刑事律師姬傳生,經濟師,兼職教授,特邀研究員,經濟學學士,法學碩士,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江蘇省律協會員,南京律師協會會員,中國法學會優秀刑事辯護律師,知名刑事咨詢律師專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辯護律師經驗,十五年院校刑事訴訟法律功底和人脈資源,三所大學及研究機構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屆政協委員.多起無罪和緩刑辯護成功案例.
?南京刑事律師蘇ICP備14015718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仁怀市| 都匀市| 江都市| 松溪县| 普兰店市| 江源县| 开平市| 莫力| 福海县| 亚东县| 黄冈市| 宁阳县| 赤城县| 同仁县| 英德市| 沧州市| 余干县| 吴旗县| 太仆寺旗| 渭源县| 革吉县| 高邑县| 新乐市| 林州市| 桦甸市| 湾仔区| 定结县| 汨罗市| 休宁县| 格尔木市| 平凉市| 荔波县| 廊坊市| 大关县| 连城县| 兴文县| 同仁县| 深州市| 太和县| 牙克石市| 大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