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概念
發表時間:2017-11-06 16:41:17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95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概念,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行為。
以上就是關于: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概念的內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隨時咨詢我們的刑事律師團隊為您答疑解惑!
版權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師事務所原創,轉載請保留連接:http://www.importcostumes.com/zmgn/1786.html
律師推薦
推薦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