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刑事責任
發表時間:2017-10-15 14:30:39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909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辯護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刑事責任,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第13條的規定,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除了《刑法》總則規定的一般情節外,在實踐中影響對行為人量刑的主要情節還有:行為對國家和社會利益的侵害程度、造成的社會影響,行為人實施行為的方式與次數,對國家工作人員職權行為的影響方式與程度,索取或收受財物數額的大小,請托事項的不正當程度及其實現與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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