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的刑法規定
發表時間:2020-11-22 22:27:35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06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的刑法規定,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百七十九條(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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