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證罪的刑法規定及相關司法文件
發表時間:2020-11-21 14:37:49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886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妨害作證罪的刑法規定及相關司法文件,希望能幫助大家。
刑法條文
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 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款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法律適用指導性文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于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2002年9月25日 [2002]高檢研發第18號)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
你院《關于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能否構成詐騙罪的請示》(魯檢發研字[2001)第11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偽造證據時,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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