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律師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質證內容
發表時間:2017-10-17 15:00:31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295次刑事辯護律師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質證內容
(1)證言的內容是否為證人直接感知;
(2)證人作證時的年齡,認知、記憶和表達能力,生理和精神狀態是否影響作證;
(3)證人與案件當事人、案件處理結果有無利害關系;
(4)詢問證人是否個別進行;
(5)詢問筆錄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關規定,是否注明詢問的起止時間和地點,首次詢問時是否告知證人有關作證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證人對詢問筆錄是否核對確認
(6)詢問未成年證人時,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關人員到場,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關人員是否到場5
(7)證人證言有無以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情形;
(8)證言之間以及與其他證據之間能否相互印證,有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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