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律師辯護區分之侵占罪與貪污罪的界限
發表時間:2017-11-08 10:30:50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269次侵占罪律師辯護區分之侵占罪與貪污罪的界限
兩罪區分的關鍵在于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要注意糾正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構成侵占罪只能構成貪污罪的錯誤認識。
如果國家工作人員接受他人委托,單純地利用工作的機會為他人購買商品或者代為處理特定事務時,截留、侵吞他人財物的,由于行為人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只能以侵占罪而非貪污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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