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律師辯護--主體之辯
發表時間:2019-03-28 18:41:53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184次根據刑法規定,已經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只有行為人實施七種犯罪,已經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對此承擔刑事責任,盜竊罪不在其內。刑法同時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和不能控制自身行為的時候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刑事律師在為盜竊罪進行辯護的時候要注意以上規定。
一、關于刑事責任年齡。
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時候年齡不滿十六周歲,則不構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責任。在確定嫌疑人年齡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年齡的計算方法。年齡一概以公歷年月日計算,刑事責任年齡從其年滿十六周歲的第二天0:00開始計算。
2、由于農歷的日期比陽歷日期早,如果家長將農歷日期當成陽歷進行登記,則可能使犯罪嫌疑人的登記年齡大于實際年齡。律師在辦理案件中應加以注意。
3、應檢查是否有登記錯誤的狀況。
4、確定刑事責任能力時一律以犯罪時的年齡計算,既不能以案發時的年齡計算,也不能以抓獲的年齡計算。
二、關于刑事責任能力。
只有能夠明確自己行為的性質,能夠控制自身行為的人具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不能完全辨認自身行為的人承擔部分的刑事責任或者不承擔刑事責任。律師應對嫌疑人犯罪時的精神狀態進行查證。
1、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或者辨認自身行為的時候犯罪,經過法定程序鑒定的,不承擔刑事責任。精神病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關鍵在于其實施相關行為的時候是否能夠認識和控制自己的行為。行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不在于其自身的認識,也不在于辦案人員的主觀認定,而是應該由專業的刑事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律師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申請對于犯罪嫌疑人當時的主觀狀態進行鑒定。
2、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當承擔刑事責任,但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發病的時候犯罪的,不承擔刑事責任。律師在辯護時應注意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狀態,根據情況適時申請進行精神病鑒定,以明確犯罪嫌疑人的主觀狀態是否應承擔性刑事責任。本文南京刑事律師網站首發,轉載請注明出處。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