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什么意思(緩刑的適用情形)
發表時間:2022-09-04 21:11:21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322次意思就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基本上沒什么大事了,但是也需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否則還有可能重新回到看守所的。
緩刑是一種特殊的刑罰執行方式,而非一種刑罰(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附加刑有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
緩刑只適用于犯罪情節較輕的犯罪分子,根據刑法第72條、第73條的相關規定,對于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時具備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風險,宣告緩刑對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等條件,則可以判處緩刑。
判處緩刑最好的一點,當然就是不用進看守所或者監獄羈押了,只需要進行社區矯正就行了。
除此之外,緩刑還是有很多好處的。
對于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間(即1年)內沒有被發現漏罪、沒有再犯新罪、也沒有違反社區矯正的相關規定,那么在緩刑考驗期間屆滿,也就是一年期滿以后,原來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即不再執行。
根據累犯的相關規定,累犯是在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后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之罪的。緩刑考驗期滿意味著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了,也就意味著有期徒刑并沒有執行,自然也就不屬于執行完畢了。
因此,以后即便再犯罪,也是不會構成累犯的。
雖然緩刑有這么多好處,但是在緩刑考驗期間是需要進行社區矯正的。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發生違反社區矯正規定的情形,就可能會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期。
這主要規定在2020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第46條之中。
其中規定了5種情形。在這發生這5種情形后,社區矯正執行機構可以建議法院撤銷緩刑,法院可以作出撤銷緩刑的裁定。
比如,之前一直取保候審,在緩刑考驗期的第364天時,因違反社區矯正規定被撤銷緩刑了,那么對不起,這364天都白白考驗了,1年的有期徒刑還需要回到看守所、監獄去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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