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的刑事責任
發表時間:2017-10-15 14:47:55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968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辯護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的刑事責任,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刑法》第278條的規定,犯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造成嚴重后果”,從司法實踐情況看,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由于煽動行為,導致群眾錯誤聽信而暴力抗法,致使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受到阻礙,使其不能順利實施的;
(2)由于煽動行為,嚴重影響工作、生產、教學、科研秩序,使之不能正常進行的;
(3)由于煽動群眾暴力抗法,導致人員傷亡或者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4)由于煽動群眾暴力抗法,造成局部地區秩序混亂、社會動蕩不安的;
(5)由于煽動行為,造成其他惡劣的社會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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