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刑事責任
發表時間:2017-11-10 10:53:38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226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刑事責任,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刑法》第224條之一的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由此可見,本罪對刑事責任的規定采取了基本犯罪構成與情節加重犯的立法模式,在刑罰種類上,采用自由刑與罰金刑同時并用,以做到雙管齊下,罰當其罪。這里的情節嚴重,通常是指傳銷所發展人數龐大,傳銷的涉案金額特別巨大,使用非法拘禁、暴力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方式進行傳銷,傳銷的社會影響惡劣、民憤極大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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