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處罰
發表時間:2020-11-23 12:59:52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897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處罰,希望能幫助大家。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主要應從行為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涉案的財物金額,誘騙、發展參與傳銷人員數量,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數額或者造成其他后果的情況,傳銷活動影響社會秩序的程度等方面考慮。
單位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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