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刑事責任
發表時間:2017-10-15 14:08:04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511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辯護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刑事責任,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刑法》第395條第1款的規定,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
對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處5年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的財產或者支出超過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差額未達到巨大標準的,不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認定;如果差額達到巨大標準的,應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予以認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如果差額特別巨大的,則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對犯罪人財產的差額部分應當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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