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損傷輕傷二級之呼吸功能障礙
發表時間:2020-11-27 10:00:39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925次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征象
本條款包括的內容較多,有直接損傷所導致的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征象;也有間接損傷所導致的呼吸道不暢所出現的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征象,這種間接性原因就非常多了,有頸部、喉頭的水腫所導致的呼吸受阻,胸部受壓或腹部受壓所致的呼吸障礙,也有溺水、上吊、他勒等所導致的窒息等。所以此條款是一個兜底性規定,凡是專門條款規定的情況之外,損傷后出現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征象的,都可以適用本條款鑒定。
損傷引起窒息征象的,主要是指在損傷的當時所出現的時間較短的一種缺氧表現。只要傷后出現典型的臨床癥狀和體征,臨床上能夠確診的,即可以鑒定輕傷。如果損傷后所出現的窒息征象時間比較長,表現又相當嚴重,并伴有并發癥或者后遺癥的,不能引用該條款。
損傷致創傷性窒息征象的情況比較多,有頸部的壓迫(縊、勒、掐)、胸腹部擠壓、咽喉部損傷、捂口鼻、胸部損傷等,均可以出現窒息征象。在司法實踐中常碰到的損傷性窒息多見于胸部、腹部和頸部突然受到強大而持久的暴力擠壓所致的以窒息為主要表現的綜合征,也叫擠壓性表紫綜合征,是機械性窒息的一種。形成窒息征的機制是胸腹部突然受到外力嚴重擠壓的瞬間,胸腹腔內壓力急劇升高,壓迫右心及缺乏靜脈瓣的上腔靜脈系統,使靜脈血逆流到上胸、頸部、面部及顱內靜脈系統,血管過度充盈和血液過度淤滯,造成廣泛性毛細血管破裂,從而產生損傷性窒息的典型病理變化。
窒息征象指面部腫脹表紫、結膜下點狀出血、呼吸急促、脈搏加快、鼻翼煽動、血壓下降、驚厥、出現三凹體征等。
一、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征象的種類
1.壓迫頸部或頸項部所致的窒息。
2.損傷時并發的外傷性窒息。
3.壓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
4.閉塞呼吸所致的窒息。
5.液體或固體進入呼吸道內所致的窒息。
二、臨床診斷及損傷程度評定要點
1.有胸部擠壓史、頸部的扼壓和勒縊、堵塞口鼻、溺水等致呼吸道閉塞以及化學性、生物性因素所致呼吸障礙;
2.有暫時的呼吸停止發生窒息的情況;
3.傷后可以感到胸痛、頸部痛、咽喉部痛等,也可以出現悶氣、呼吸困難、雙眼視物模糊、一過性的神志不清等;
4.檢查頭面部、頸部、上胸部有皮下瘀血,呈表紫狀態。眼瞼浮腫、球結膜下有點狀出血、眼球也可以有突出的情況;
5.檢查頸部或胸部時也可以發現有外傷的痕跡,重者可以有骨折或血氣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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