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師咨詢:防衛過當的罪名有什么
發表時間:2025-05-12 15:48:03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5次防衛過當本身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根據具體的犯罪事實和情節,可能會被認定為故意犯罪或者過失犯罪。
比如,如果防衛過當的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就可能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防衛過當的量刑,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是因為防衛過當的行為人在主觀上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只是在防衛手段和程度上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需要注意的是,判斷是否構成防衛過當,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如侵害行為的性質、強度、緊迫性,防衛行為的手段、強度、后果,以及防衛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環境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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