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可以進行正當防衛嗎需要賠償嗎
發表時間:2025-05-12 08:37:07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1次被打了是可以進行正當防衛的,正當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1、正當防衛有嚴格的條件和限制。首先,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如果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就不能進行正當防衛。比如,對方只是口頭威脅要打你,但還沒有實際動手,此時進行防衛可能不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2、防衛的目的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不能以報復、故意傷害等不正當目的進行防衛。
3、防衛的手段和程度應當與不法侵害的程度相適應。比如,對方只是輕微推搡,而你卻使用致命武器進行反擊,就可能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4、在判斷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時,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包括侵害的性質、手段、強度、環境等。
需要注意的是,正當防衛的認定在實際案件中可能會比較復雜,需要結合具體的事實和證據。如果您認為自己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應當及時保留相關證據,并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情況。法律會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但也要求公民在維護自身權益時遵循法律的規定和原則。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被打者正當防衛還手打傷對方,該不該承擔賠償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規定的哪些情況屬于正當防衛呢?
第一,必須是為了避免人身、財產權利免受不法的侵害。比如,兇手正在打人、正在搶東西,這些都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第二,保護的既可以是本人的利益,也可以是別人的。一個人進行正當防衛,并不是只有自己受到傷害時才可以,如果發現別人的人身或者財產正在被侵犯,也可以進行正當防衛。為了別人的利益進行的正當防衛,也就是大家說的見義勇為;
第三,必須是不法侵害的行為正在進行的過程中,才能正當防衛。這個是認定正當防衛非常關鍵和重要的因素。必須是傷害行為正在進行時,才可以正當防衛,防衛行為具有緊迫性,如果當時不防衛,很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對方還沒開始動手,或者已經結束了毆打、傷害行為,都不算;
第四,必須是針對打人者本人進行正當防衛。這個條件也是很明確和嚴格的,誰打你,你對誰還手,才叫防衛,還擊行為不能針對打人者以外的人;
第五,防衛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并且造成損害。就是防衛行為要和傷害行為在程度上旗鼓相當,達到足以壓制傷害行為就可以。
當然還有一些極端的情況發生,比如,有人想利用法律漏洞,先挑釁,讓對方先動手,然后他還手達到傷害對方的目的,所以規定了防衛過當承擔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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