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6條規定是什么(刑法236條新增內容)
發表時間:2023-02-15 09:18:47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2048次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犯強奸罪的應當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奸淫未滿十四周歲幼女的從重處罰。并且規定了對已滿十四周歲但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少女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經法律判定為犯罪的,會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判刑。就目前而言,我國女性依舊處于弱勢地位,女性的自我保護能力普遍低于男性。針對此,法律法規上也對女性有許多保護條例,以此來減輕女性容易遭受到的傷害。畢竟,在法律約束條件下,犯罪的人數會相對減少。接下來律圖律師將和大家分享關于刑法236條的內容以及釋義。
刑法236條內容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中規定了強奸婦女應當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奸淫不滿十四周四幼女的從重處罰。具有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等行為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且還規定了對已滿十四周歲但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少女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節惡劣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新增內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一【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由上文可知,刑法236條主要的內容就是強奸罪。其中,包含強奸罪的定義以及判刑標準,以及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的定義和量刑標準。同時注意,法律底線不可逾越,切不可害人害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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