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怎么辦?
發表時間:2021-03-20 13:08:39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999次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刑事拘留是針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暫時性的強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為了保證訴訟過程的順利進行。那么,在執行了刑事拘留以后,該怎么辦呢?作為家人或者朋友,首先,應當第一時間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實。其次,有權向辦案機關了解羈押的場所。按照法律規定,傳喚、拘傳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羈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拘留人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再次,如果被拘留數十日后既沒有得到拘留通知,這種情況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通常,公安機關不會忽略通知家屬這一程序,所以犯人家屬也不必過于多疑。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直接電話聯系當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從而得知犯人被羈押的地點和事由。最后,如果家屬確定親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確知羈押的場所,那么可以及時聘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最著急的莫過于家屬。這個時候家屬應該怎么辦呢?應該做些什么工作呢?
一、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刑事拘留?其后果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人民檢察院在法定的緊急情況下,依法暫時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經法院審判不得確定嫌疑人有罪,因此即使是刑事拘留了,也不能確定嫌疑人有罪或罪輕罪重。
哪些人可以決定刑事拘留呢?《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七十六條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決定拘留:(1)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經實施了這兩種行為,也包括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實施這兩種行為。
刑事拘留后果是什么呢?
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如果羈押錯誤,就會面臨國家賠償及責任追究,因此,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包括刑事拘留,都會十分的謹慎,基本上被刑事拘留的,最后大部分都會被判決有罪。你說刑拘后果嚴重不嚴重。
二、其次要了解一下刑事拘留都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1、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拘留證》,然后由提請批準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2、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攜帶拘留證將犯罪嫌疑人帶走。
3、對犯罪嫌疑人拘留后,辦案機關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一般會通過電話通知的方式,通知家屬領取拘留手續,距離遠的,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送達。
4、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于被拘留的人應在24小時內進行訊問,發現有不應當拘留的情況,應及時報請原決定的負責人批準釋放,并制作撤銷強制措施決定書。對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按照規定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5、刑事拘留后會被關在哪里?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會先帶到公安機關辦案區域進行第一次訊問。公安機關的辦公區域都有同步錄音錄像,保證犯罪嫌疑人不受刑訊逼供。而且法律禁止將犯罪嫌疑人帶到辦案區域以外的區域進行偵查活動。第一次訊問后犯罪嫌疑人會被送到看守所羈押。
三、家屬接到家人被刑拘通知后,應當做那么工作呢?
對于關在里面的人來說,家人是他唯一的希望。作為家人,這個時候不僅不能慌亂,還要給關在里面的人足夠的慰藉,幫助他穩定情緒,共同面對眼前的困境。
如果確定了家人被刑事拘留后,接下來家屬應當這樣做:
1、不要盲目的相信熟人而托關系,謹防上當被騙。
都說病急亂投醫,只要有家人被關起來,家屬都是到處找門路,找關系。認為花錢多少也無所謂,只要能把家屬救出來。其實這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很多騙子就盯著這些家屬,他們只要在公安里或者看守所里有一點點信息來源,騙錢就太輕松。
2、去看守所給家人送些衣物和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費。
剛被剝奪自由無所適從的人,心理慰藉很重要,你在這個時候,給在看守所的家人送衣物和生活用品及生活費,就是讓他知道,家屬已經知道他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關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過度緊張。
3、第一時間委托專業律師
被刑事拘留后是否要請律師呢?。張哥覺得請律師還是必要的。刑事案件的重頭在偵查階段,只有這個時候就請律師才能盡早的了解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洗清罪名。如果在偵查階段定性后,到審理階段就很難更改。而偵查階段是只有律師才能去會見。律師可以及時會見嫌疑人,與辦案單位溝通,了解案件詳細信息,提出專業意見。所以家屬務必要高度重視。
2019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關于擴大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范圍的通知》“對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要告知其享有免費法律援助和法律幫助的權利”因此,家庭困難的嫌疑人家屬,可以到當地法律援助部門聘請律師。
即使你沒有聘請律師,法院在開庭前也會讓法律援助部門指派律師為其辯護的。盡可能地為嫌疑人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
所以,家屬不要老想著找人找關系,花冤枉錢還辦不了事,還是請專業的律師幫你出主意的好。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