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責任量刑辯護
發表時間:2020-11-22 11:09:14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319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責任量刑辯護,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責任量刑辯護
根據《刑法》第245條的規定,犯非法入侵住宅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注意的是,盡管《刑法》第245條關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規定中沒有“情節嚴重”之類的定罪情節規定,但由于《刑法》總則第13條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但書規定,所以并不是所有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都要進行犯罪化處理,只有在嚴重妨害他人居住安全或生活安寧的情況下才可以犯罪論處。對于強制性進入或拒不退出,采取破壞性方法入室、攜帶兇器入室、隱匿在有人居住的住宅伺機盜竊等情形的入戶盜竊未遂或尚未達到立案標準的盜竊,在盜竊行為不具有可罰性時,鑒于其潛在危害性較大,破壞了居住的安寧生活時,應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非法入侵住宅罪的,從重處罰。和非法搜查罪一樣,在認定司法工作人員犯非法入侵住宅罪時,必須要看其是否利用了自己的職權或者濫用了自己的職權,如果該司法工作人員只是以一般公民的身份實施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那么就不能對其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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