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的處罰
發表時間:2017-11-06 16:50:45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827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的處罰,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本條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出售、購買假幣或者明知是假幣而運輸,總面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總面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有出售、購買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行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機關處以15日以下拘留、5千元以下罰款;犯本罪的違法所得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供犯罪使用的財物一律沒收;偽造的貨幣一律收繳,上交中國人民銀行統一銷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行為人購買假幣后使用,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以購買假幣罪定罪,從重處罰。行為人出售、運輸假幣構成犯罪,同時有使用假幣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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