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耳廓損傷輕傷一級之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
發表時間:2020-11-27 00:04:58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48次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本條款的理解與適用可以參考以七5.2面部、耳廓損傷5.2.2重傷二級“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50%以上”條款中的相關內容。本條款中的發生原因、發生機制、臨床癥狀、損害后果等與重傷二級中的 k)條款基本相同,區別就是量化的比例是30%以上。這個30%以上是本條款規定的最低限,以上與50%相接,在這個范圍內的一側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都是本條款所鑒定的范圍。
對于一側耳廓累計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的程度,在本條款中沒有明確的界定,是嚴重程度、中等程度還是輕度程度如何掌握,如何界定在司法實踐中有一定的彈性。既然是構成輕傷一級的程度,可以肯定不是輕度的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所以一定要達到重度或中度的標準。
本條款中所規定的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30010以上。關鍵性的是損傷的幾種類型,例如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的診斷標準,離斷后能再植成功的不能適用本條款。因為缺損也是同一條款,所以離斷后必須達到缺損30%以上,如果離斷后再植成功就沒有缺損的后果,所以不適用本條款。對于再造耳廓的不影響損傷程度的鑒定。對于耳廓的一切外傷后感染,最后導致攣縮畸形也要達到30%以上。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
版權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師事務所原創,轉載請保留連接: http://www.importcostumes.com/qsyj/1069.html
推薦律師
您可能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