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是什么意思(刑拘行拘的區別)
發表時間:2024-02-28 16:04:21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916次在微博等網絡平臺上經常能看到xxx被刑拘、xxx被行拘的熱搜,那么在法律上,刑拘和行拘究竟有什么區別呢?
1、刑拘全稱為“刑事拘留”,行拘全稱為“行政拘留”。
顧名思義,刑拘是刑法領域的法律名詞,刑拘是行政法領域的法律名詞。
2、刑拘是一種強制措施,行拘是一種處罰方式。
刑拘是《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五種強制措施中的一種,它比監視居住要嚴,比逮捕要輕。它是指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行拘是行政處罰法中最嚴厲的一種處罰方式,它是針對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的情形。
3、刑拘和行拘的期限不同。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行拘的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4、刑拘和行拘的適用對象不同。
刑拘的對象是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也就是未經審判定罪的犯罪嫌疑人。
行拘的對象是嚴重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分子,但又不構成犯罪,不屬于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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