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為什么要找律師會見?
發表時間:2024-02-28 16:12:27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05次刑事拘留之后,嫌疑人在看守所處于孤立無援的狀態,作為嫌疑人家屬是無權到看守所見嫌疑人的,這時候必須要委托刑事辯護律師進行會見。
刑事律師會見嫌疑人并不是說出面安撫一下就可以,其主要的工作有:
一,溝通案件的基本事實,也就是當事人涉嫌罪名的基本事實。如果罪名比較生僻,律師可以先解釋一下罪名。在當事人陳述之前,一定要提示:當事人的陳述應當和向偵查機關所作的供述一致,如果有需要補充或糾正的,單獨提出、單獨記錄。
二,當事人如何到案的。這個應當盡可能詳細的了解,到案的情況可能涉及到自首、坦白等重要從輕情節,也可能反映出控制下交付、特情介入等情節。如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在被抓獲前向親友表示其要自首,在被抓獲時沒有拒捕行為,最終被人民法院認定為自首。
三,涉嫌罪名的法定刑。這個問題不需要多說,往往在溝通案情的時候當事人就問了。而且當事人往往是已經知道的。
四,刑事訴訟的程序。這個很重要,因為當事人在看守所度日如年。律師提前介紹程序、期限,有利于當事人調整心態,特別是對于案件進程的預判能夠顯示律師的專業性。刑事訴訟分為偵查、審查起訴、一審、二審四個階段。每一階段都可能終結,也都有辯護的機會。律師在介紹程序的時候可以適當介紹律師的工作,為當事人增強信心。
五,自己有什么需要、外邊有什么事要處理、對家屬有什么交代。一般是交點生活費、送幾件衣服。一般的看守所一個月五六百,衣服有一定的要求,有個簡單了解。這方面問題一般不多,律師適當記錄并轉達即可。需要注意的是避免串供。有的當事人要求傳遞的話很奇怪,什么咱家養的小貓小狗怎么樣?我是沒見過。遇到這種奇怪的話律師要有適當的警覺。
六,當事人有什么問題需要問律師的。這個一般在會見過程中就問了,到最后基本就沒問題了,有時會把量刑之類的問題重復問一遍,簡單回答即可。
七,當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項。這個尤其重要,一般也是在會見過程中就提示了。
當然刑事律師會見并不是只有這些工作,還需要根據案件細節進行詳細的安排,但是不難看出律師會見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親屬被拘留之后安排刑事律師會見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您有此類問題,南京刑事律師團隊提供專業免費的刑事辯護服務,如果有任何法律問題想要咨詢,撥打咨詢電話1865297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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