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有關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以及其他發票的
發表時間:2017-11-06 17:33:31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861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單位犯有關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以及其他發票的,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位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構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構成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構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的,構成非法出售發票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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