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逃避追繳欠稅罪的處罰
發表時間:2017-11-06 17:06:50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994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單位犯逃避追繳欠稅罪的處罰,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位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倒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建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名單處欠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璃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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