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損傷輕傷二級之胸壁穿透創
發表時間:2020-11-27 10:54:15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299次胸壁穿透創
胸壁穿透傷多是由于銳器或子彈導致,按胸壁的解剖結構要全層穿透,到達胸腔內,否則不能稱為穿透傷。本條款指的胸壁的單純性穿透傷,沒有損傷到胸內的器官、血管、神經等,如果損傷到胸內的器官、血管或神經的,一定會出現相應的臨床癥狀及體征,就不能適用本條款鑒定。
在胸壁穿透傷中,一般會有血管損傷或出現氣胸或血胸,如果伴有血胸或氣胸的,請用本標準的專用條款鑒定,可以引用“輕傷二級f)胸腔積血;胸腔積氣”的鑒定標準。
但是在司法鑒定中要特別注意的一點就是中醫的針灸針如果在治療中穿透胸壁的,在穿透后出現血胸、氣胸、呼吸不同程度的困難、不同程度的肺壓縮等癥狀及體征的,可以用本條款中的專用條款進行鑒定。如果針刺入胸腔后無任何并發癥,也無臨床癥狀及體征的,又無客觀影像學上的檢查來證實的,原則上不能用本條款鑒定(因為無客觀證據來證明針灸針穿透胸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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