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找律師為什么最好從偵查階斷就請?
發表時間:2021-07-19 11:54:36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4757次然而據我們多年的實踐經驗,上述這些想法事實上會延誤辯護的最佳時機,甚至小事化大,將案件拖入另一種復雜的情況當中。律師的作用既體現在庭審時激昂的抗辯,又體現在閱卷時的一絲不茍,更體現在偵查階段對案件進程的有力阻擊上。
具體而言,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案件,有如下七大黃金作用。
一、會見犯罪嫌疑人,穩定其情緒
一個好的刑辯律師,就像一個急診醫生,不是已接受就用藥,就動刀,而是先穩定病人和家屬的心情。犯罪嫌疑人突然被拘捕被羈押,進入一個陌生而封閉的環境中,心理壓力非常大,常常惶恐不安。對家屬而言也一樣,親人突然被拘押,心情同樣緊張惶恐。此時律師的會見不僅能夠安撫犯罪嫌疑人的情緒,更是向其表達家屬對事件的關注及支持,能讓犯罪嫌疑人以更好的精神狀態應對后續的程序。律師是完成這項工作的最佳人選。因為律師在可以在第一時間會見犯罪嫌疑人。
二、為犯罪嫌疑人解釋其所涉及的罪名
絕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對自身所涉及罪名的了解僅停留在名稱之上,對更深層次的刑法法條、司法解釋以及實踐情況均不大清楚,而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認定是依據刑法、相關司法解釋以及實踐經驗作出的綜合判斷。律師不僅能夠為犯罪嫌疑人解釋某罪名的追訴標準、量刑規定等,更能讓其知道在何種情況下將構成何罪名,讓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行為有更清晰的了解。
三、全面了解案件事實
對事實的全面了解,是成功辯護的必要條件。案件發生后,家屬對整個事件往往一知半解,即便從辦案單位中了解到的案件情況也僅是片面而殘缺的,同時由于律師無法在偵查階段進行閱卷,于是從犯罪嫌疑人口中還原案件的真實情況是整個辯護工作了解事實的關鍵。進一步說,同樣的事實,在不同人眼中會有不同的看法,也許犯罪嫌疑人認為其行為構成犯罪,但在律師眼中,其行為可能并不符合相關罪名的構成要件,或者即便構成犯罪,亦有罪輕罪重之分。律師在偵查階段全面了解案件事實,能夠提早制定辯護策略,并與犯罪嫌疑人就事實部分充分溝通,讓辯護工作盡早開展。
四、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以及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并非專業的法律人士,其對自己所實施的行為是否嚴重往往沒有一個清晰的了解,律師可根據所涉及的罪名的法律規定以及實務經驗,綜合自首、立功等情節,對犯罪嫌疑人最終可能被判處的刑罰作推斷,并通過分析事實經過,提出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意見,提出變更犯罪嫌疑人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的申請。
五、制作法律意見書,向偵查機關反映律師意見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犯罪嫌疑人及家屬常會認為只有在庭審時才能提出辯護意見,其實,自律師接受委托介入案件后,便應根據法律、事實向偵查機關反映相關情況。如案件性質屬《刑事訴訟法》中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律師可以及時向偵查機關提交律師的分析意見,并建議偵查機關撤銷案件。
六、向檢察院提出建議不予批準逮捕的法律分析
眾所周知,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是否批準偵查機關提請的逮捕申請,對刑事案件的后續發展有重要影響,若檢察院決定不予批準逮捕,則刑事拘留將會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盡管仍有后續的訴訟程序需要進行,但此時犯罪嫌疑人已從看守所出來了。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根據偵查機關提交的相關材料、報告,決定是否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若此時缺少律師發出的聲音,辦案人員難免會產生應予逮捕的傾向性意見,作出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決定;若偵查階段便聘請了律師,在檢察院審查時由律師提出建議不予批準逮捕的法律分析意見,有可能成功地推動不予逮捕決定的作出,影響整個辯護進程。
七、代理申訴或控告
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不僅包括提出辯護意見,還應從偵查階段始便積極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各種合法權益。犯罪嫌疑人對相關法律法規一知半解,難以分辨偵查機關、看守所等工作人員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是否被刑訊逼供,此時便需要律師為其講解、分析并針對違法行為代理申訴或控告。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