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會不會留案底(刑事拘留的司法解釋)
發表時間:2022-09-05 09:20:50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941次案底,也稱為前科,簡單來說,是指犯罪人員犯法或者犯罪行為的檔案記錄,根據兩高三部《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中指出,犯罪人員犯罪記錄等相關信息,一般由公安機關與相關國家機關等保存。
刑事拘留,其實是一種在一定時間內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嫌疑人采取的法定強制方法。
留有案底的前提是嫌疑人被法院生效裁判文書認定為有罪的犯罪人員。如果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的偵查和調查后,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是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撤回起訴或是審判機關判處無罪等結果,都不會產生案底。
所以,刑事拘留與留有案底不是一種必然發生的絕對性事件,二者之間也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最終還是要看法院的生效裁判中是否判處其有罪,無,則無案底。
另一個引申出來的問題,行政拘留會留案底嗎?
這答案也就自然而然解決了,刑事拘留都不一定會有案底,那么作為行政違法而進行處罰的行政拘留,需要承擔的是行政責任,不構成犯罪,不會有案底。
還有,受過行政處罰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嗎?
可以的。前面說過,只要是未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認有罪外,其他情況都應視為無罪,都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行政違法記錄會保留在公安系統內,但是不視為犯罪記錄。
那么,如果留下案底,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呢?
對于日常、正常的生活沒有什么比較明顯的限制,但是如果選擇在報考特定身份或者某些機關單位的公務員,或者參軍入伍等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有可能會影響被錄取的幾率或者不符合參選的資格。
另外,《刑法》第一百條規定,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故在就業時,應當向用人單位主動如實告知情況。并且根據今年12月3日出臺的《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中規定,單位可以申請查詢在職人員或者擬招錄人員的犯罪記錄,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關于從業禁止的規定。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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