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師專家釋疑緩刑是什么意思
發表時間:2024-12-25 16:55:25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287次南京刑事律師關于緩刑是什么的九大回復
1、緩刑是什么意思?
緩刑是我國的一種刑罰執行方式,是一種附條件不執行刑罰的制度設計。其主要特點是判決被告人一定的刑期,但是刑罰先不予執行,在刑罰執行之前給被告人一個考驗期,在考驗期內要求犯罪人遵守相應的規定。考驗期滿后,根據考驗期的表現再決定要不要把判決的刑期執行。緩刑的本質是給犯罪人一次不執行刑罰也就是不用坐牢的機會。如果表現不好或者是違反緩刑考驗期的規定,將會撤銷緩刑執行正式的刑罰。
2、緩刑的條件是什么?(哪些情況適用緩刑)
既然是緩刑是給犯罪人的一個改過自新,不執行刑罰的機會。所以,緩刑適用的罪犯一定是輕微的刑事犯罪,比如常見的過失犯罪。過失犯罪人不是故意犯罪,只是因為自己的過失不小心造成了較重的后果所以才構成了犯罪,人身危險性小,再犯罪的可能性小,所以適用緩刑的幾率就比較大,最典型的罪名就是交通肇事罪。
除了不適用緩刑的犯罪人,只有達到下列條件才會適用緩刑,《刑法》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上面四個條件必須全部滿足才可以。首先犯的罪只有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刑才可以,拘役是最高不超過6個月的一類刑種,在看守所執行不在監獄執行。“酒駕”入刑的危險駕駛罪就是只能判處拘役的一個罪名。在觸犯的罪名應該適用的刑罰符合上述條件之外,還要在全部滿足上述條文所列的4種情況,才會有可能判處緩刑。不是滿足了條件就一定會判緩刑,法院還會再考慮多種因素,再決定要不要判緩刑。但是不滿18的未成年人、已滿75歲的老人以及懷孕的婦女,滿足上述條件應該判緩刑。這是國家對特殊人群的優待,體現人道主義思想。
3、哪些情況不能緩刑?
故意犯罪,人身危險性較強的犯罪人就不適用緩刑。《刑法》74條規定 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構成累犯的犯罪分子,沒有再給一次機會的必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人身危險性較強,放回社會有很大的危害,如果不執行刑罰一定會再次和同伙勾結,危害社會,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一是刑期可能超過三年的,判處管制、單處附加刑(如罰金、驅逐出境)的,不適用緩刑。比如組織賣淫罪,起點量刑為五年以上,一般不能緩刑。
二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刑法》74條)
所謂累犯,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以及第六十六條的規定(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所謂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是指在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人。
4、什么是緩刑考驗期?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根據上述規定,緩刑的考驗期是一定比原判刑罰的期間長的,其中拘役的考驗期不能少于2個月,比如如果判了1個月的拘役,那么緩刑也不能是1個半月,最少也是2個月。有期徒刑也是不能少于1年,小于5年。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應當在本條規定的法定期限內酌情裁量考驗期限的長短,緩刑考驗期可以等于原判刑期,也可以高于原判刑期,但不能低于原判刑期。考驗期限過長或過短,都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緩刑制度的作用,考驗期限過長,會給犯罪人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壓力,不利于其改過自新;考驗期限過短,難以考察犯罪人是否得到改造,也有失刑罰的嚴肅性。
5、判處緩刑可以適用禁止令,那么什么是禁止令?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比如你在網吧和別人打架,造成對方輕微傷,以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判了緩刑。法院可以禁止你在考驗期到網吧去。因為猥褻兒童罪被判緩刑的,禁止你靠近幼兒園等地方。禁止的范圍較廣,可以禁止你從事某種活動,禁止你接觸特定的人,進入特定的區域、場所。
6、緩刑考驗期應該遵守什么規定呢?
《刑法》765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就是要求你在考驗期內要老老實實的,遵紀守法。定期報告自己活動情況,要會客的遵守會客的規定。離開居住的地方要得到批準。
考驗期內遵守上述規定和禁止令的規定,沒有其他新的犯罪行為以及以前沒有犯罪行為的,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會再執行了,法院會公開宣告。然后便可恢復自由之身。
7、緩刑考驗期內干什么?
《刑法》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我們國家有專門的《社區矯正法》,按照該法的規定,各地的司法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矯正工作,設有專門的社區矯正機構,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具體工作是由司法所來承擔。
8、哪些情況可能撤銷緩刑?
《刑法》77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25條 緩刑、假釋的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 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 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 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其他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司法行政機關撤銷緩刑、假釋的建議書和人民法院的裁定書同時抄送社區矯正人員居住地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
9、緩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緩刑是可以撤銷的,所以緩刑不是說直接免除牢獄之災,而是在相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下給犯罪情節不嚴重的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當然!如果不珍惜這個機會,依然可能要回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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