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破壞軍婚罪屬于自訴嗎?
發表時間:2025-04-06 14:20:49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96次破壞軍婚罪不屬于自訴案件,而是屬于公訴案件。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對于破壞軍婚罪的處理,并非自訴,而是公訴。
公訴案件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即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控告權,指控被告人犯罪,要求法院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案件。之所以將破壞軍婚罪規定為公訴案件,主要是基于以下幾個重要原因。
首先,軍隊在國家安全和國防建設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現役軍人肩負著保衛國家、維護和平的神圣使命。保障軍人婚姻的穩定,對于維護軍隊的戰斗力和士氣至關重要。
其次,破壞軍婚的行為不僅侵害了軍人的婚姻家庭權利,也損害了國家的軍事利益和國防安全。如果將其作為自訴案件,可能會因被害人個人的能力、資源等限制,導致無法有效地追究犯罪人的責任,從而影響到對這一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和效果。
再者,公訴案件能夠充分發揮國家司法機關的專業優勢和資源優勢,更有效地收集證據、查明事實,確保對犯罪行為的準確認定和公正處罰。
總之,將破壞軍婚罪設定為公訴案件,體現了國家對軍人婚姻家庭權益的特殊保護,以及對國防利益的高度重視,有利于維護軍隊的穩定和國家安全。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