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否區分主犯從犯
發表時間:2024-02-26 08:03:11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461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否區分主犯從犯,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文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號:法釋[2000]31號
發布日期:2000-9-30
執行日期:2000-10-10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1999〕374號《關于單位犯信用證詐騙罪案件中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否劃分主從犯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在審理單位故意犯罪案件時,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不區分主犯、從犯,按照其在單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處刑罰。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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