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發表時間:2017-10-17 14:48:12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524次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 】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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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現指派我所律師前往你處會見——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請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師事務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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