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
發表時間:2017-10-16 19:26:47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548次申請人: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姬傳生律師
通訊地址:南京市漢中門大街301號國際服務外包大廈01幢A座11樓
聯系電話:025-81728111 18652978111
申請事項:對被告人袁**變更強制措施。
申請理由:
被告人袁**因涉嫌犯妨害作證罪,被江蘇省**縣人民法院采取逮捕的強制措施。根據被告人配偶徐為建委托,本人作為其辯護律師,認為其具有下列情形,對其進行羈押沒有必要:
一、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二、被告人健康狀況不宜繼續關押。經辯護人2014年9月23日在看守所會見了解到:1、被告人右眼因被他人毆打摘除而安裝的假眼球被看守所收取保管,右眼一直流水,已經影響左眼視力。2、被告人出現高血壓、嘔吐、頭暈等癥狀,于2014年9月22日在看守所打點滴,需要及時治療。3、被告人身體極度虛弱,甚至連進出律師會見室都需要其他女性嫌疑人攙扶。
三、被告人原來一直未被逮捕,并未影響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特申請對袁**變更強制措施。
此致
江蘇省**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14年 9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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