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
發表時間:2025-01-25 17:02:28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279次最新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標準
2016年4月18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1、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標準六萬至四十萬元
司法解釋規定了受賄罪數額較大為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依據該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將以六萬元至四十萬元為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
2、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額巨大認定標準為十五萬元至一百萬元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標準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數額較大的(六萬元至四十萬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數額巨大的(十五萬元至一百萬元),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罰金是多少?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般應當在十萬元以上犯罪數額二倍以下判處罰金。罰金應當罪責相適應,對于短期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罰金應當相應減少。
(2023年)最高檢典型案例-浙江省寧波市呂某某、姜某某等29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呂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判處其余28人拘役四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依法全部適用緩刑。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第二款 對刑法規定并處罰金的其他貪污賄賂犯罪,應當在十萬元以上犯罪數額二倍以下判處罰金。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