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詐騙被抓一般會判多久
發表時間:2025-01-14 07:28:51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283次境外詐騙被抓一般會判多久
一、境外詐騙被抓一般會判多久
對于海外詐騙行為中涉及金額較大者,通常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時處以罰金;
若涉及金額達到巨大標準或存在其他嚴重情節時,則可能面臨的刑罰是三至十年間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而假如涉及金額特別巨大或是出現了其他極其嚴重的情節,那么將可能面臨最高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無期徒刑以及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等嚴厲制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境外詐騙被刑事拘留多久
關于詐騙罪行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為十日左右,但最長可達三十七日。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在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拘留之后,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批準逮捕的申請,若存在特殊情形則可適當延長一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屢次進行詐騙行為或者是團伙式詐騙活動的案件,拘留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因此,公安機關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最多只能達到三十七日。在此期間內,如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即可立即執行逮捕;反之,若人民檢察院做出不予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釋放相關人員或變更相應的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對于海外詐騙行為中涉及金額較大者,通常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時處以罰金;
若涉及金額達到巨大標準或存在其他嚴重情節時,則可能面臨的刑罰是三至十年間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而假如涉及金額特別巨大或是出現了其他極其嚴重的情節,那么將可能面臨最高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無期徒刑以及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等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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