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辦理與條件
發表時間:2023-07-04 18:15:55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1979次取保候審簡介
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在被羈押刑拘后,一般當事人或家屬最關心的就是能否辦理取保獲審,也就是俗稱的先放出來。那么今天我就向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取保獲審。
取保候審是指辦案機關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而責令其繳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的一種強制措施。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禁刑署有權提出取保獲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獲審。申請取保獲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取保候審申請的階段
刑事拘留期間取保獲審應當在不同的階段提出申請:
- 偵查階段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
- 起訴階段向檢察院申請取保
- 審判階段向法院申請取保
申請取保要遞交取保獲審申請書,由家屬或者律師提出申請。如果申請通過,一般要交納財保或者人保。如果是財保,直接交保證金;人保則要找條件合適的保證人。人保和財保只能擇一適用。
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
關于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獲審:
1. 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獲審不至于發生社會威脅性;
3. 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父母,采取取保獲審不至于發生社會威脅性;
4. 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判決,需要采取取保獲審。
上述第一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某種刑罰",就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承擔案件的司法人員所認定的對其可能判處的刑罰。絕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所觸發的刑法條文某一條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該條文規定的某種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第二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獲審不至于發生社會威脅性",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已經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盡管可以認定其所犯罪罪行比較嚴重,且根據對其對應的刑法條款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是如果對其適用取保獲審也不會發生社會威脅性。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